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

8/12 日記

不一定要有的東西,當然可以放棄。

那麼什麼東西又是一定要有的呢?

我想之後,我會愛一個人。他所擁有的會和我一樣多,我所有的財產也可以是他的,我所有的幸福也可以是他的,我所有的生命也可以是他的。今晚和朋友去看歐陽娜娜演奏,我發現有好多他的粉絲,而我只是慕名想看看這個小我十四歲的女生,究竟有什麼資格可以進入頂尖的音樂學院。雖然最後也想排隊簽名,放一張合照讓大家看看今晚穿著緞綠大禮服的魅力,然而對於沒有進入生活圈互動的人,我真的不知道簽名的意義是什麼,於是放棄了我沒有很想要的一份虛榮。

之後在臉書上貼了一些訊息,看了一個回應,我有了文章開頭的想法,我有了之後一定要盡力愛一個人的想法。思想如此跳躍著,略略領會男人增長了年紀,女人增長了年紀之後的差異。要是我,肯定也會在還是單身的中年,選一個年輕的女人,只要能成熟一點,甚至貌美就好,身材明顯就好,就可以奉獻。說真的,又有誰知道誰會是未來的一顆星星,又有誰能在誰低潮的時候一直伴隨,於是這樣的選擇我也不意外了。

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權衡,即使渴望浪漫,也都有代價隱藏不說。

不一定要有的東西,當然可以放棄。

沒有留言: